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發改環資〔2023〕1529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加快提升我國重點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和組織實施要求等,搭建起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總體框架,支持企業按照市場原則自愿開展產品碳足跡認證,響應了近年來市場對于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迫切需求,填補了相關領域制度空白,是指導國內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的綜合性文件,意義十分重大。
一、產品碳足跡管理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是用來衡量個體、組織、產品或國家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標。目前國際社會和學術界對于碳足跡的確切定義還存在爭議,但一般認為是指人類生產和消費活動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及其等價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行衡量。產品碳足跡則是指某產品從生產、流通、消費乃至廢棄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內所產生的碳排放,可根據需要合理設定具體核算的范圍邊界。
碳足跡并非是一個新概念,世界范圍內存在的多種產品碳足跡評價標準,主要以由各類社會團體頒布的標準為主,應用較為廣泛的有英國標準協會BSI制定的產品碳足跡評價標準PAS 2050、國際標準化組織的ISO 14067,以及世界資源研究所與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共同發布的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中的《產品生命周期核算與報告標準》等。隨著近年來國際氣候合作和博弈的日趨升溫,多國政府正嘗試將碳足跡核算和管理納入政策工具,如歐洲制定了產品環境足跡指南(PEF),提出了包括碳足跡在內的16種資源環境影響類型指標,并將其作為多項產品碳足跡核算的標準依據。
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能夠有力支撐消費端節能降碳。為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需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從生產和消費兩端共同發力,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從我國當前的“雙碳”政策體系看,政策發力點主要以生產端為主、消費端為輔,這也是當今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通行做法。但是,當綠色低碳領域制度改革逐漸步入“深水區”后,傳統政策手段便顯露出缺點和不足,即難以有效挖掘消費側的降碳潛力,無法充分激發市場低碳轉型內生動力。消費端的激勵政策之所以難以施行,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難以對消費品的綠色低碳屬性進行量化評估。產品碳足跡能夠通過清晰直觀標注碳排放數據,幫助有綠色消費偏好的消費者準確認知產品綠色低碳屬性,激發廣大社會公眾主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另一方面,產品碳足跡管理能夠助力綠色金融、碳普惠、綠色消費等政策工具更好發揮作用,實現更為精準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政策激勵。
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有助于加快產業鏈綠色低碳轉型。當前,許多跨國公司提出了自身碳中和目標,并將其延伸至相應的供應鏈企業。例如,寶馬宣布到2030年單車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較2019年降低40%,據此對原材料采購、部件生產乃至回收環節提出了要求;目前國內已有300家左右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有助于統一碳足跡核算標準,指導企業加強碳排放管理,助力產業鏈上下游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有助于提升我國綠色產品競爭力。縱觀全球碳排放管理政策發展趨勢,以碳足跡為核心的供應鏈體系已經初見端倪,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和企業對其產業鏈上下游產品提出碳足跡管理要求。建立我國自主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有助于加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實際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規則、背景數據庫和計量認證體系,更好融入和引領全球綠色低碳轉型進程。我國碳足跡背景數據庫建設、產品碳足跡核算專業人才隊伍也將獲得更為廣闊的成長空間,為積極參與國際碳足跡核算標準制修訂,提升我國產品碳足跡核算制度國際影響力奠定良好基礎。
二、統籌有序推進產品碳足跡管理各項重點任務
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覆蓋范圍廣、涉及行業多、社會影響大,必須增強政策的系統性、前瞻性和實操性。《意見》提出制定核算規則標準、建立背景數據庫、出臺碳標識認證制度、豐富應用場景、加強國際互認等五項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重點任務,共同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設計。
前三項重點任務,涵蓋碳足跡管理體系基礎能力建設的三個關鍵環節。其一是規則環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擬優先制定核算規則標準的重點產品,加快研制產品碳足跡核算基礎通用國家標準,各行業主管部門也可組織相關企業研究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由行業主管部門發布規則標準采信清單,為企業、機構提供統一規范的規則標準。其二是數據庫環節,建立相關行業碳足跡背景數據庫,發布細分行業領域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支持有能力的單位和團體在明確標注數據來源的基礎上,發布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庫,鼓勵同行評議、交叉校驗以及數據溯源性核驗。規范各類數據庫建設,鼓勵國際碳足跡數據庫供應商按照市場化原則與中國碳足跡數據庫開展合作。其三是認證環節,《意見》提出要在建立并完善核算規則標準和背景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明確標注產品碳足跡的量化信息。后續相關部門將專門制定碳標識認證管理辦法,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原則自愿開展產品碳標識認證。
后兩項重點任務,主要是從國內和國際兩方面加強產品碳足跡的應用。產品碳足跡不僅關系到國內產品流通,也涉及國際貿易,因此相關管理制度必須兼顧國內和國際推廣應用。從國內看,要豐富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重點是充分發揮碳足跡管理對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促進作用,鼓勵龍頭企業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制度,適時將碳足跡管理相關要求納入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有序推進碳標識在消費品領域的推廣應用,支持碳足跡核算結果作為綠色金融產品的重要采信依據。從國際看,此前我國在碳足跡領域的發聲較少,在未來我國將主動推動碳足跡國際銜接與互認,重點是加強國際碳足跡方法學研究,加強與國際相關方的溝通對接,鼓勵碳足跡相關的國際交流和合作。
三、以產品碳足跡為支點,加快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型
隨著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逐步走深走實,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注自身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排放,更多的消費者希望了解自己生活和消費中蘊含的碳排放,產品碳足跡管理正是支撐上述目標的基礎性制度。為確保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有力有序推進,《意見》明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統一規范、循序漸進。碳足跡管理工作最怕的就是一個“亂”字,在方法不規范、標準不統一的情況下,生產廠商和消費者沒有權威方法可以遵循,不規范的證書和標簽泛濫,在市場上極易造成糾紛,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意見》明確提出要以方法和標準為先,就是要明方法、定邊界,為市場帶來穩定的預期。同時,由于不同產品對碳足跡的敏感性各不相同,沒有必要在短期內實現對所有消費品的碳足跡“全覆蓋”,應當以供應鏈上下游接受程度高、受國際貿易壁壘影響較大的行業為切入點,逐步完善相關方法和體系。
二是企業自主、市場導向。《意見》明確,企業將按照自愿原則開展產品碳足跡管理相關工作。在碳標識制度建立之后,是否貼標、貼標的頻次、選擇哪家認證機構等等也完全由企業自主決定。未來產品碳足跡的應用推廣將主要由消費者偏好和企業減排責任意識來驅動。
三是夯實基礎、強化能力。在發揮好市場自身作用的同時,要更好發揮政府力量,筑牢產品碳足跡管理的工作基礎。《意見》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碳足跡核算規則研究和標準研制、背景數據庫建設等,支持碳足跡核算、認證、管理、咨詢等服務機構加強能力建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等,持續提升我國產品碳排放管理能力。
產品碳足跡管理工作一頭連著綠色生產、一頭連著綠色消費,既是我國推進國內碳達峰碳中和的必要工具,也是融入并引領世界應對氣候變化議程的重要切入點,意義十分重大。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以《意見》為指南,進一步發揮專業特長,在產品碳足跡領域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好服務,為激發市場綠色低碳轉型動力,早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力量。(作者: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張英健 木其堅)